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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型”政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三强化”推进“五型”政府建设
日期:2024-11-25

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好的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的重要保证,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东湖区人社局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三强化”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维权渠道,打通讨薪快速通道。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耐心热情与投诉人员进行交流,并做好投诉人身份信息等相关登记工作。通过设立“劳动保障维权大厅”、打造区在建项目“农民工维权服务加油站”、公布维权受理热线等方式及时接收群众在各渠道反映的投诉信息。打通“人社+司法+法院+工会”讨薪快速通道。围绕农民工讨薪诉求靶向发力,创新联动调处工作机制,积极为辖区农民工搭台建桥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受理、法律援助、欠薪维权、困难救助等专项服务,实现“一窗口受理、多元化调处”的一站式优质服务,让劳动者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强化综合施策,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报备监督制度。聚焦“4节点+1通道”工作落实,创新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发放报备监督制度,有力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根治欠薪工作落实提供制度保障。一是盯进度,狠抓“4个关键节点”。每月10日,函询上月工资发放程序启动情况;每月15日,要求总包单位完成上月工资报备工作;每月25日,对建设单位是否将农民工工资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回头看”;每月30日前督促完成工资发放。二是盯流程,启动“1条绿色通道”。监察部门将全程跟进、专人紧盯各个节点,对于函询时提出困难的项目,提前介入,及时启动请款和拨款的绿色通道;对超过时间节点未报备的项目,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如逾期农民工工资未拨付到位,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工程承包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创新方法,已帮助16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共计128.14万元,进一步强化全区的责任意识和操作效率,东湖区以实实在在的监督制度让农民工安“薪”不忧“酬”。

三是强化主动作为,促进根治欠薪工作常态化。从原来等农民工上门来举报欠薪线索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通过常态化下工地、找农民工访谈、打回访电话等有效方式,及时了解在建项目及完工项目欠薪的情况,以便劳动监察部门及时介入,有效消除欠薪隐患。对上门讨薪人员建立健全线索跟踪回访机制,建立工作档案,持续跟进,直到问题解决,切实为农民工解“薪”愁。同时大力开展根治欠薪宣传活动,在辖区在建工程项目、智慧就业驿站及项目较为集中的社区就业之家周边放置劳动监察小喇叭,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提高施工方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