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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 [2022) 39号)要求,在全省开展2022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