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峡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吉安市人社局备案,我县峡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高中学科岗位及数量
高中语文教师8名,高中数学教师6名,高中英语教师6名,高中物理教师7名,高中化学教师3名,高中生物教师5名,高中政治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2名,高中地理教师2名,高中心理教师1名,高中体育教师1名,高中音乐教师1名,共43名。
三、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1届应届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身心健康,无口吃;
6.安心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1届应届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与各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报考高中体育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篮球专业;
3.招聘对象2021年8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位证书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公开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分别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峡江县人民政府网、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及各大院校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
2.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应聘者可填写《江西省峡江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与学历证书(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如期毕业证明)、成绩表、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xjzxxb3695@163.com。
3.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试讲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3日,地点:江西省峡江中学行健楼。资格审查由峡江县人社局、峡江县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历证书(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如期毕业证明)、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
4.试讲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试讲采取无生试讲的方法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
试讲时间:2021年1月24日,地点:江西省峡江中学。试讲内容为所招聘岗位相关高中学科课程。试讲前45分钟向试讲者明确试讲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讲,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备课时间45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以备验证。
5.体检、考察
根据试讲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出现同分情况采取加试笔试方法,以笔试分高者入闱。当岗位实际试讲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试讲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当岗位实际试讲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试讲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等有关网站公示7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将《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峡江县内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正式编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六、公开招聘人才待遇
1.招聘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2021届应届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我县任教,发放安家补助10万元,签订聘用协议,服务期5年,协议签订后发放安家补助4万元,其余逐年平均发放。
2.招聘的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我县任教,发放安家补助10万元,签订聘用协议,服务期5年,协议签订后发放安家补助4万元,其余逐年平均发放。
七、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
峡江县人社局:0796-3672533
峡江县教体局:0796-7187911
江西省峡江中学:0796—3695763
黄老师:18007060566
2.监督电话:0796-3672820(峡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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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人社局峡江县教体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