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区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政策的补充通知》(宜卫人【2020】47号)文件精神,受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观区卫健委的委托,由安庆市立医院在其乡镇卫生院岗位编制内,为安庆市山口乡卫生院、大观区海口中心卫生院和十里铺乡公开招聘“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招录。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具体见附件《2021年度公开招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资格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下依次类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七)非2019、2020、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安庆市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自7月30日起在安庆市立医院网站、高新区管委会网、大观区政府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2:1,未达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安庆市立医院东院区党政后勤综合楼11楼人事科(天柱山东路87号)。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核验后退还,医院留存复印件。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报名资料(仅装订所有复印件):(1)《2021年安庆市立医院为医联体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并填好);(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5)招聘岗位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来现场报名不便的考生,可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交由他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费用45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五、考试考核
招聘考试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流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时实行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
1、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2:1比例确定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请关注安庆市立医院官网-大众版-人才招聘。
4、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的人员。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学历、规培证、执业证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皖人社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的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对体检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拟聘人员公示
医院根据对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立医院网、高新区管委会网及大观区政府网公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相应岗位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岗位相关政策待遇。在乡镇卫生院在岗服务满5年后,在符合安庆市立医院用人条件下,经我院招聘考试合格后,可择优录取进入安庆市立医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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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开招聘“县官乡用”和“乡聘村用”人员岗位表.xls
2021年安庆市立医院为医联体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安庆市立医院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