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萍乡市人民政府萍乡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萍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萍府发〔2014〕22号)精神,现将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定向招聘工作坚持军地融合、双拥共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形式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驻萍部队随军干部(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家属,定向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驻萍部队干部个人发生违法违纪的、或涉嫌违法违纪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家属不得报名招聘。
四、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7人,其中市直事业编制5人、县区事业编制2人(其中莲花县1人、其它县区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8月1日。(例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定向招聘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9∶00-16∶00
3、报名地点:萍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驻萍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军人证件复印件、家属随军材料以及《2021年萍乡市驻萍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招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减少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取消,并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只限改报一次)。
6、核发准考证: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确定前一天到萍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领取。
7、考试时间、地点与内容: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无指定教材),包括时事、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和公文写作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8、考核
依据《萍乡市2021年驻萍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考核实施细则》,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
9、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
总成绩=考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体验人数按1:1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按考核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者,由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的优先。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今后取消其参加我市随军家属定向招聘考试资格。
八、咨询电话
0799-6831028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安置科
0799-6840830 萍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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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