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等级 |
招聘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其他条件 |
岗位 类型 |
备注 |
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
舞蹈 编导 |
专技 13级 |
2人 |
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舞蹈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文艺编导专业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最低服务期限5年 |
|
舞蹈女演员 |
专技 13级 |
8人 |
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限女性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净身高160cm以上 |
专业技术岗位 |
最低服务期限5 |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本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如实填写《2024年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反映主要艺术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等报考岗位所需报考材料,提交近期小二寸登记照(2张)等。线上报名采取视频方式,同时将报考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305833362@qq.com 。
3、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
4、报名地点
竹溪县城关镇剧团路3号山二黄展演中心三楼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单静,联系电话:13733581115)。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4)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1)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本次考试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公开招聘艺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综合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先笔试后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入围面试)。
2、考试内容
(1)舞蹈演员面试内容为才艺展示,重点测试考生形象气质、形体表现力、即兴表演能力、舞台表演技巧、语言感受和表达能力等;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舞蹈艺术及戏曲表演相关知识。
(2)舞蹈编导面试内容为作品展示和才艺展示两部分,重点测试考生形象气质、形体表现力、艺术创新能力、艺术创作水平、舞蹈创作中的技术运用和艺术表达,即兴编导创作能力等。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舞蹈艺术和编导技术运用相关知识。
(3)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30%]。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组织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对象: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4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2)办理政策性加分手续
符合申请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持《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度考核表、期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6办公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48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2024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附件4)。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上述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4)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3.成绩公告。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分别在面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未达到65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初、复检费用由受检人负担。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会同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聘用前办理辞职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过程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内,因公示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拟聘用人员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考核合格者,经县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他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本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在竹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9-2721750(县人社局)0719-2732872(县文旅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县纪委监委)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附件2:2024年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公开招聘舞蹈演员、舞蹈编导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公开招聘舞蹈编导、舞蹈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408/t20240830_4589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