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11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秘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1日17: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11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11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报名人员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学信网电子认证);
⑥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⑧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注意事项:本次选聘人员需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tyjrswj@szgm.gov.cn邮箱,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报名岗位编号+考生姓名”(如TYJRTP202301+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4.报名咨询
联系人:巫小姐;电话:0755-8821731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二)资格初审
由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遴选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原则上按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适岗考核的人员。由遴选委员会最终决定进入适岗考核的人选,我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2.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3.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本公告发布前一天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适岗考核
适岗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统一划定合格线(80分),笔试、面试成绩单科低于划定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公告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遴选委员会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录用
1.经适岗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资格复审及考察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的人选并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区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2.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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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11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11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
3.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11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报名人员信息表
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