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技工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我县技工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以更好地服务“人才强县”战略部署,促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师资实际情况,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的专业理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2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
招聘考试采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实操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①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②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6.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于都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要求、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详见《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8月29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岗位,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二二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8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8月28日为报名第一天)。
4.其他条件:
(1)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21年招聘录用,连续任职两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还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我省同一县域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如确要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或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于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匠勤楼一楼大厅(于都上欧工业园齐民路199号)。
4.报名须持资料:
(1)《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3年8月1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1份;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报名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4)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2021年招聘录用,连续任职两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还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自报名成功起也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不设开考比例,均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实操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参加实操和面试两场考试,实操分数为100分,面试分数为100分。实操和面试同一天举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实操成绩×(60÷实操总分)+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
例如:某考生实操得分为7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70×(60÷100)+80×(40÷100)=74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实操及面试考官执行回避制度,聘请异地考官进行。
1.实操
(1)实操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实操内容:实操主要考查应试者所报考专业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或者技能水平,实操时间视专业而定,最长不超过4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在划定的内容范围内现场抽选与本专业相关的部分内容现场模拟教学场景进行实践教学。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学等能力,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时间4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凡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入闱体检、考察对象。
3.实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末尾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试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并办理聘用手续,报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者和学位证者将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有关要求
招聘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0797-6269053
监督电话:于都县人社局事业股:0797-6335459
七、以上未尽事宜,由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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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