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且服从医院工作调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护理岗位35人。要求护理专业,学历为经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历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且有在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环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
《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下载地址(www.pxsrmyy.cn),并携带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
2.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3月7日17:30。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同步组织的笔、面试以及技能考核环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的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30%、技能考核成绩占比40%。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规定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考试工作约在报名时间截止一周后进行,考试当天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
(四)体检及录用
1.根据笔、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合格后,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3.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仅递补一次。
4.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其中应届毕业生按规定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护士资格证书后再签订合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99---6881702
联系人:彭老师、黎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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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医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