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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1-04-08 05:28:41· 来源:吉林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布地区:吉林· 招考分类:高校/科研所· 内容分类:招考公告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第一批、吉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是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地处吉林省省会长春,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设有12个院(部)、2个校企合作办学单位和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开设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空中乘务等33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群6个,省级品牌专业群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12个。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2021年拟公开招聘6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9人、专任教师50人(专业教师33人、基础课教师2人、思政教师5人,专职辅导员8人、美育教师2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专项招聘计划);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官网(http://www.jlj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04月07日至04月16日。

  高学历人才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名,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

  3.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3)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考核)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3)博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相关材料。

  (4)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升本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除外)和报到证,3年内择业期内未派遣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6)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也可提供解约证明。

  (7)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3年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查。

  2.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

  (四)招聘考试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要求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审核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生考试、考察情况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小组集体研究、审核通过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四、防疫安排

  严格按照防疫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考生提供“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当日提供三日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身份确认和考试环节可摘除口罩,其余时间全程佩戴。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31-85541048

  0431-85541025(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431-85541009(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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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02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02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