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全区应急救援体系,经研究,面向退出消防员、退伍军人和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我区乡镇应急管理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
退出消防员、退伍军人和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三、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裕安区乡镇应急管理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名。
(二)招聘岗位:城南镇、平桥乡、丁集镇和独山镇四个乡镇所属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岗位。
(三)工作地点:城南镇、平桥乡、丁集镇和独山镇四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
(四)工作性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8天轮休,全年96天(可选择周休、月休、季休,因工作需要停止休假的可安排调休)。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2年裕安区公开招聘乡镇应急管理所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专及以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中共党员、获得消防救援队伍1次三等功以上奖励、担任过消防救援队伍执勤中队长助理或分队长等管理岗位满2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性别:适合男性。
4、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3年8月之间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能通过消防救援人员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站长:应具有5年以上(含5年)基层消防站(中队)灭火救援或军队8年以上基层中队(连队)工作经历。
2、副站长:应具有3年以上(含3年)基层消防站(中队)灭火救援或军队5年以上基层中队(连队)工作经历。
3、站长助理:应具有1年(含1年)以上基层消防站(中队)灭火救援或军队2年以上基层中队(连队)工作经历。
上述工作时间截止从2022年8月24日算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军队工作经历的,其从业时间可计算工作年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五)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六)在校生、退役军人、国家队消防员和社会青年在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中途退出的人员;
(七)因违纪违法或其它原因,中途被消防救援部门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消防员;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的。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日09:00至9月5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后,9月6日16:00时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6日16:00时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8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0日8: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体能测试。
报考考生需先进行体能测试,具体内容如下:1、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2、体能测试地点: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地址:六安市皋城东路皖西卫生学校对面)。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参加体能测试;3、体能测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4、体能测试成绩计算:体能成绩满分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未参加体能或体能未达标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5、体能标准:执行《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安徽省2021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皖消〔2021〕106号文件体能考核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试结果将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笔试。
1、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省、市、区情等(不指定教材)。考试时为2022年9月24日上午08:30-10:30(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未参加笔试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及考生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两项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名单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两项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退伍消防员需要带的资料:退伍证,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任职命令文件;军队退伍军人需要带的资料:退伍证、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任职命令文件;消防政府专职队员需要带的资料:原单位或现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任职命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关于同意同志参加2022年裕安区公开招聘乡镇应急管理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
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裕安区应急管理局和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按照体能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体能测试、笔试与面试成绩按3:4: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同分,则再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面试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裕安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考察工作由裕安区纪委、裕安区应急管理局和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递补。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选岗与聘用
在裕安区人社局指导下,由裕安区应急管理局和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裕安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所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裕安区人社局、裕安区应急管理局和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4-3233637(区消防大队)
0564-3236216(区人社局)
0564-3301654(区应急管理局)
监督电话:0564-3301670(区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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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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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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