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创办于1940年,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集农林、生物、中医药、工程、财经、幼师和管理于一体的多学科综合性学院。学院地处中国药都—樟树市,占地面积802亩,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学院秉承“公诚勤朴”校训,树立“质量立校、民主治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基地强基础、以创业促就业、以改革求发展”的办学思路,努力实现“有特色、有内涵、有创新、有竞争力、有推动力、有影响力”的办学目标。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思政及专业教师等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岗位条件说明: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年龄终算时间: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7.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8.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被聘用后须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
9.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聘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0.以上岗位要求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
2、报名方式:
(1)下载填写《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2)将应提交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后,发电子邮件至nygcrs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填写: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应提交材料包括:报名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名地点: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512室)。
4、联系电话:0795-7365515(张老师)。
5、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6、邮编:331200。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考试办法
(一)专职辅导员岗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相同时则一并入闱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若岗位所有考生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二)教师岗、实训教师岗、行政岗
教师岗、实训教师岗、行政岗直接进行面试。教师岗、实训教师岗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行政岗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若岗位所有考生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仍开展面试工作;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数超过5:1比例时,则另加笔试,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比例进入面试,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和笔试均实行百分制。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笔试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考核时间、地点:学院组织人事处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须在学院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
4、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在总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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