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人员需要,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购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费预算指标的通知》固财(预)指标〔2022〕28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2年面向全区范围内自主公开招聘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2名,文档管理员(建筑类或消防中级职称)1名,业务受理员(建筑类或消防中级职称)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工作义务。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业务能力突出、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富有感染力和影响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5.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文档管理员、业务受理员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验收技术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其他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服务内容、要求和方式
(一)服务内容、要求
1.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主要对消防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意见进行技术复核,提出指导意见,限期整改,并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2.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主要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抽测和现场评定,对发现的问题,指导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出具消防验收评定意见。
3.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主要对符合条件的备案材料出具备案凭证。对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进行消防设施抽测和现场评定,制作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指导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出具消防验收评定意见。
4.建设工程消防施工检查。主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施工技术指导服务,检查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款执行情况,消防产品及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及合格产品使用情况,检查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情况。
5.协助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协助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业务受理与档案建立。开展业务申报资料的审查、受理及反馈,制作相关文书,规范存档工作。
(二)服务方式
采用事业单位正常上班服务方式,服务地点在民生大厦16楼。
五、服务期限
自招聘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服务期限三年,期限届满前双方是否续签,未续签的,期满自动终止。
六、服务费用
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120000元/年、文档管理员60000元/年、业务受理员60000元/年,以上岗位4名人员五险均在工资中包含(含单位和个人所承担五险费用)。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注册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等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yszjj02@163.com(以“姓名+岗位+手机号”命名发送)。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08:00至2022年3月4日24: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审核结果在报名日期截止后的一周内通知本人。
4.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通过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八、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提前3天电话通知应聘者。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岗位一、岗位二分别为两套试卷,试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相关专家进行命题。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笔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结束后,由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所有招聘岗位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小组研究后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九、体检
由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考察
1.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抽取人员组成。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4.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见习期为3个月,见习期间工资待遇按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十三、其他说明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报名登记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报名登记表应亲笔签名。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电话通知。
(四)应聘者报名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五)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此次招聘,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六)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招聘考试、资格审核、体检、录用等相关通知。
(七)咨询监督电话:0954-2688716
联系人:薛女士1320954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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