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医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公开招聘人员6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梅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承担夜班及节假日值班工作。
5、报考年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注意事项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工作,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报考人员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方予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5日(共3天)。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现场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梅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A栋六楼A604),联系电话:0753-2336636。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3、报考岗位有工作资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4、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准考证领取
经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梅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开考条件: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考生进入考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考生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掌握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情况。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上可见),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mzhtcm.com/)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综合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mzhtcm.com/)公布。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mzhtcm.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三)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四)本公告由梅州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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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中医医院
2021年3月5日